科研通知(2020)第189号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科技部联合印发的《关
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1号),加快推进我校“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和“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专利高质量创造能力,加快高价值专利培育。现面向全校征集“中国矿业大学高价值专利培育专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围绕学校优势学科和重点创新团队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在专业团队指导下开展学科或技术发展的专利导航,针对研发创新进行专利挖掘和布局,创造一批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广阔市场前景,能够引领产业发展的高价值专利组合,为学校申报国家科技发明奖、中国专利奖、江苏省专利奖、江苏省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等做好前期培育。
二、申报条件
1. 2016年以来,项目负责人围绕学科发展和服务国家、行业和地方发展,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牵头承担过或正在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基金重点项目等);
(2)作为项目负责人,横向经费2016年以来累计到账1000万元及以上;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专利实施许可和专利转让项目,下同)不少于3项;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累计到款200万元及以上;
(3)曾获省部级及以上人才项目;
(4)曾获省部级及以上专利奖(含发明奖、发明人)或高价值专利示范中心项目。
2.项目负责人不得超过45周岁,如满足条件的项目负责人超过45周岁,需指定团队一位不超过40周岁的老师担任第一项目负责人,本人担任第二项目负责人。
三、考核目标
项目执行期内,完成以下任一目标: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专利奖(含发明奖、发明人);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高价值专利示范中心项目;
3.形成1-2个高价值专利组合或获得徐州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或徐州市专利奖,且科技成果转化项目5项以上,到款额不低于300万元;
4.科技成果转化项目8项以上,到款额不低于500万元。
四、项目实施
1.项目申报:由项目负责人书面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附件
1),按要求提供所需附件;
2.专家评审: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和科研院审核通过后,学校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
3.项目审定:由科研院根据经费预算情况,择优资助,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在校内予以公示。
4.项目管理: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为3年。每个项目资助高价值培育费用30万,分3年资助,根据项目进度和预算情况安排资金给予资助。
五、截止日期和联系方式
截止日期:2020年12月7日前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到行健楼C306成果与知识产权办公室。
联系人:江卫东 张建勋
联系电话:83590167 83590172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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