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研院发布的《关于开展我校自建科研平台申报与认定工作的通知》,科研院对各二级单位提交的学校自建科研平台(自然科学类)申报材料进行了梳理并核查了相关数据,现将核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科研院将组织开展平台评审与认定工作。
公示期为2019年11月1日-11月5日。公示期内,任何个人或单位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实名向科研院科研平台办公室(行健楼C315)反映。
电话:83590171
邮箱:zhaoL@cumt.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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