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评学科
未参加国家专项评估和江苏省合格评估的27个学位授权点参加学校自我评估,包括1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和工程硕士(含23个领域)、MBA(含EMBA)、MPA 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参评清单见附件4、附件5。
二、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包括培养目标、学位标准、培养方向、师资队伍、科学研究、教学科研支撑、奖助体系、招生选拔、课程教学、导师指导、学术训练(或实践教学)、学术交流、分流淘汰、论文质量、学风教育、管理服务、就业发展等方面,重点考察学位授权点的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
三、评估程序
1、填报材料。2017年5月,学院对照评估指标要素(附件1)汇总各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数据,编写自我评估总结报告,查找问题,研究落实解决措施。学术学位授权点登录学科评估系统()在线填报基础数据,打印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含基本状态数据表,见附件2),专业学位授权点在线下填报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含基本状态数据表,见附件2)。6月10日前,参评学位点通过学科评估系统组织完成在校研究生满意度调查工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2、专家评估。6月-7月,遴选评估专家,组织通讯评议,汇总评议意见,反馈至学院。9月-10月,评估专家现场听取汇报、与师生和管理人员座谈、查阅有关资料,学院做好专家现场考查准备,备查教学规章制度、教学文件、研究生作业、实践报告、试题试卷、实验报告、学位论文等,提出诊断式评估意见。
3、改进提升。12月,学校公示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结果,公布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方案,被撤销授权的学位授权点原则上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授权。未被调整的学位授权点根据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结合评估专家意见,制定改进提升方案,并落实整改。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学科应高度重视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依靠校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校评估工作办公室、校专家督导组和院评估工作小组,共同做好本学位点评估工作。各学位点负责人是本学位点评估第一责任人(各学位点负责人名单见附件3),跨学院学科由牵头学院负责。
2、各学院、学科要深入研究学位授权点评估指标要素,认真讨论,科学论证,充分挖掘材料,确保填报信息客观真实、完整有效。评估材料应包括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的数据,同一人员、同一成果不得在学术学位授权点之间重复填写,统计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应采取写实性描述,尽量用数据定量描述。
3、各学院、学科将审核确认的《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含基本状态数据表)10份与相关附件材料1份于6月10日前报学科建设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uangjin@cumt.edu.cn。
评估联系人:黄金、周天建、杜长虹,办公地址:行政楼A309、A311,联系电话:83593868、83590139。
学科评估系统填报联系人:周天建、罗玉霖,联系电话:83590139、83590137。
学科建设处
2017年4月26日
附件: 1.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指标要素(学术学位授权点、MPA、MBA、工程硕士).rar
2.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含基本状态数据表样表).zip
3.各学位授权点负责人、信息采集员.pdf
4.需参加学校自评的学术学位授权点清单.docx
5.需参加学校自评的专业学位授权点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