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
教学通知(2016-2017-1)第2号
力建学院推荐及接收2017年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
各专业(方向)、各毕业班级: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提高研究生入学选拔质量,鼓励学生勤奋学习,早日成才。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推荐及接收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联合通知(2016)第10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推荐及接收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以院长叶继红、执行院长靖洪文为组长,学院党委书记吕恒林、副院长王文顺、副院长高峰、副书记戎辉、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杨维好教授等为成员的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学院推荐及接收工作实施细则、学院内各专业(方向)推荐及接收名额的分配、推荐指标的使用原则、组织学生报名、审查推免生资格以及初步确定推荐及接收免试研究生名单等工作。
二、推荐免试硕士生基本条件
符合《中国矿业大学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办法(修订稿)》、《关于做好推荐及接收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文件条件的我院2013级学生(建筑学为2012级)。
三、推荐免试硕士生补充规定
1、志愿参加中国矿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生必须按时报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确认。
2、本次推免按各专业(方向)分配名额进行推免,按照专业(方向)排序进行推荐。
3、当某专业(方向)推荐人数未达到分配名额数量时,由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
4、有意申请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中国矿业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申请表》于9月18日(周日)上午10:00前交院教学管理办公室A211纪老师,逾期不再受理。
四、接收程序及办法
1、复试通知发送。学院对考生申请信息分批次审核,及时遴选,并通过学校“推免招生系统”或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
2、考生参加复试。确认参加我院复试的申请人,需及时了解学院的复试方案,并按学院相关要求按时参加复试。
3、复试形式。采用笔试、面试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复试内容、形式及具体时间见学院网站。
4、录取名单确定。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复试成绩等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学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正式录取名单,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统考。
五、注意事项
1、根据教育部具体安排,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开通后,考生按相关要求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网上缴费,并在“推免服务系统”内填报志愿等。
2、获得推免资格且有意报考我校的考生,9月23日前须通过我校“2017年硕士(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系统”(简称“推免招生系统”,网址:进行预报名,并按报考学院复试安排参加复试。
3、已参加过复试并被录取的本硕博、直博生也需要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具体按第2条执行。
4、已取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如果要放弃,必须及时跟研究生工作办公室A217吴元周老师联系,以免造成名额浪费。
六、有关奖助政策
1、学校奖励政策
学业奖学金:对外校生源,凡来自于“985工程”高校的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前10%者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来自于“211工程”高校的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二等以上(含二等)学业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来自于一般院校的推免生,综合成绩排名前3%者,第一学年享受二等以上(含二等)学业奖学金。对本校生源,符合《中国矿业大学免试研究生推荐办法》第一款“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基本条件”(即非名额调剂生和特殊优秀生)的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二等以上(含二等)学业奖学金;综合成绩排名前5%者,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优秀创新博士奖学金:4万元/人。
优秀创新硕士奖学金:1万元/人。
国家奖学金:博士:3万元/人,硕士:2万元/人。
助学金:所有推免生均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博士生每生每年12000元,硕士生每生每年6000元。
2、学院奖励政策
对本院生源,推免本院的本专业研究生,学院采取以下奖励措施(入学后一次性奖励到位,不兼得):
1)专业(方向)排名第一名,奖励人民币壹万元整;
2)专业(方向)排名前5%(四舍五入,以下同),奖励人民币捌仟元整;
3)专业(方向)排名5%~10%,奖励人民币伍仟元整;
4)专业(方向)排名10%~20%,奖励人民币叁仟元整。
七、力建学院专业(方向)免试资格名额分配
各专业(方向)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分配,是在2017年各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生名额基础上,结合专业(方向)人数以及录取的名额,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力建学院专业(方向)免试资格名额分配表
专业(方向) | 专业(方向)人数 | 推荐免试名额 |
工程管理 | 80 | 15 |
工程力学 | 87 | 16 |
建筑学 | 92 | 17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69 | 13 |
土 木 工 程 | 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 105 | 19 |
交通土建工程 | 63 | 12 |
城市地下工程 | 101 | 19 |
卓越工程师 | 33 | 6 |
合计 | 630 | 117 |
八、其它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
2016年9月14日
符合推荐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条件的学生名单和发展素质测评分数详表见附件如下。如对名单有异议,请于9月16日前将异议发到孙秀玉老师邮箱906847742@qq.com;如对发展素质测评分数有异议,请于9月16日前联系赵石强老师。